问题 | 丈夫患有精神病已分居两年是否可以离婚 |
释义 | 丈夫患有精神病,已分居两年,女方可以与其离婚。 但对于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院判断其利益与精神病一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主动为其指定其它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否申请诉讼离婚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申请诉讼离婚。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犯有精神疾病而当然判决离婚仅限于以下情形: 1、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可以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 二、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监护人代为参加诉讼吗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监护人代为参加诉讼,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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