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军人婚姻中,若出现分居或离婚,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婚姻法》、《涉军离婚抚恤金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为确保自身权益,建议军人婚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时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咨询军队法律服务机构或民间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一)长期分居,经过协商不能恢复夫妻关系的;(二)重婚的。2.《涉军离婚抚恤金实施细则》第五条 军人婚姻存在婚姻无效、撤销、宣告无效情形或分居1年以上或离婚的,因此而被安排回家乡或由部队调离原驻地的,可以给予1次性安置补助。;第六条 军人婚姻存在婚姻无效、撤销、宣告无效情形或分居1年以上或离婚的,本人或配偶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共计人口不超过2人的,可以提出安排调整急需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