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多久妻子可以随军 |
释义 |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正连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 第三十五条 士兵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六条 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第三十七条 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