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就是指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上市买卖后,每套房子只有一个唯一编号,而后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当事人买房后,签订合同,这套房子的合同就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果不想买了,也不能更名给别人,只能当二手房交易。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