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契税发票上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属于共有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地位及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即使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夫妻关系比较特殊,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但如果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房产证和契税发票上的名字不一致,这是否会影响共有财产的归属? 房产证和契税发票上的名字不一致可能会对共有财产的归属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契税发票则记录了实际交易过程中的纳税信息。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契税发票上却有两个人的名字,可能意味着房屋实际上是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有财产的归属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保障您的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房产证和契税发票上的名字不一致可能对共有财产的归属产生影响。在夫妻关系中,即使只有一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如果房屋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保障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