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不交物业费的权利吗 |
释义 |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拒绝交物业费的权利。比如说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 一、8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 8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物业服务质量过差;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公司额外收费。 二、买了房子没住物业费要交吗 买了房子不住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 只有在以下情形下,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情况下,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情况下,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有权拒交; 4、在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下,业主可拒交; 5、若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有权拒交。 三、合理拒交物业费 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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