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张家界建造自住房贷款流程怎么走 1、贷款申请,职工向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交有关资料证明,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书,提出贷款申请。 2、申请受理,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材料。确定可贷额度、期限和利率,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不受理的,予以说明理由,退还申请材料。 3、贷款审批,申请受理后,提交“中心”贷款审批小组会议审批。 二、张家界建造自住房贷款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法律法规名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350号;条款号:第二十六条;条款内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2002-03-24; 2: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依据文号:省政府令〔2008〕第14号;条款号:第三十一条;条款内容: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在未偿还清贷款本息前,不得再次申请贷款。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颁布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日期:2009-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