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社保余额的取出方法主要有两种: 1、银行柜台。参保人可直接携带本人的医保存折和身份证去北京银行办理,(一般医保存折的初始密码为000000,到银行后在另行设置密码)。 2、自助机。目前北京部分银行已经有了自助机取款业务,参保人可以凭借医保存折直接在自助机上办理。 在北京,医保机构会在每个月往你的社保卡对应的存折中,打入一笔钱,这笔钱是可以在银行提现的。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养老保险这部分钱在退休前,一般是不能取出的,只有医保可以。 北京地区的医保余额在专门的银行卡上,可以取出。 二、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5、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三、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