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失该如何补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补办流程如下: 1、补办人持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派出所进行指纹和人像的采集; 3、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并在居民身份证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情形有: 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2、兵役登记; 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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