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将公证处取证作为证据? |
释义 | 公证机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采取绘图、照相、录音、录像、复制、封存、非专业性鉴定和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制作详尽工作记录。涉及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需委托专业机构或公证机构代为委托。 法律分析 公证机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绘图、照相、录音、录像、复制、封存、非专业性鉴定和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和措施,并制作详尽的工作记录。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征得当事人同意由公证机构代为委托。 拓展延伸 公证处取证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公证处取证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广泛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处取证是一种法律证据形式,具有独立性、公信力和强制性的特点。公证处取证可以用于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中,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仲裁机构等司法机关,用于证明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处取证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认可,被视为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因此,当事人在需要证明事实的真实性时,可以选择公证处取证作为有效的法律手段。 结语 公证机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采取绘图、照相、录音、录像、复制、封存、非专业性鉴定和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和措施,并制作详尽的工作记录。公证处取证具有独立性、公信力和强制性,可用于各类案件,证明事实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处取证被广泛认可为重要的证据形式,当事人可选择公证处取证作为有效法律手段,确保事实的真实性得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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