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变更 孩子抚养权 的时候,子女是不一定需要出庭的。 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权归属 的时候,如果离婚夫妻的子女已经达到了八周岁以上的,那么人民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也是可以出庭的。 但是,如果子女不想出庭的,那么人民法院也不可以勉强子女出庭,实务中出庭的话对未成年孩子伤害过大,所以一般不建议孩子出庭,只需要出具书面意见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