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民政部门对于困难人群的一种社会保障,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人。符合申请标准的人每月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助,以保障生活。想要享受最活最低保障给还是最低生活费给,低生活保障,首先需要具备低保的申请条件才可以提出申请,之后就是写一份申请书提交给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