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户和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分别有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居民医疗保险的贫苦户住院报销比例: (1)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2)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3)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苦户住院报销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1)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五;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上限为2000元。 总而言之,贫困户根据不同的人群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同的,分别有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别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是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