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能够反悔吗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之后一般不能反悔,但是如果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的,可以继续继承遗产。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自己想要放弃只能去法院起诉,并且法院不一定支持。 一、已经分割的遗产可以再次分吗 遗产已经分配完毕,一般不能再次要求分割。一般只有存在欺诈,哄骗等行为的才会支持重新分割,否则重新分割的可能性不大。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留有遗嘱证明继承遗产 留有遗嘱证明继承遗产如下: 1、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其别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协议,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材料; 2、如果老人去世前留的有遗嘱,老人没有对遗嘱办理公证的,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需按遗嘱继承遗产即可,没必要公证。 三、继承权的生效有哪些内容? 转继承权的内容包含:1、转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情况下发生;2、被转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遗产;4、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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