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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上通缉和追逃有什么区别?
释义
    网上通缉和网上追逃的区别在于作用不同,概念不同等,网络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还包括刑事拘留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一、立案后多久挂网逃
    立案后多久挂网逃,一般由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和案件进展程度决定。只要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或者报请发布通缉令,对嫌疑人进行通缉。
    如果要进行网上通缉,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公安机关才会在网上进行通缉。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二、网上追逃期限
    网上追逃没有期限,抓到为止。网上追逃,是通过公安内网发布在逃人员信息的方式,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只要公安机关立案的话,就不会撤销的,除非抓住犯罪嫌疑人,没有时间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的追逃措施,也就是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了,而犯罪嫌疑人逃跑了,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就没有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网上追逃是不会撤销的。
    三、网上通缉条件
    网上通缉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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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