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合同的时间提前一年,合同是否立即生效? |
释义 | 合同提前一年签署后即生效。合同成立时间为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书面形式且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合同生效时间为成立时,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表示、违法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 法律分析 一、提前一年签了合同合同生效吗 提前一年签了合同在没有另外约定生效时间以及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合同是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提前一年签订的合同,在没有另外约定生效时间和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的生效时间应依法成立时为准,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然而,合同也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如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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