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随着著作权的越来越普及,更多人懂得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利益。音像制品的放映权也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KTV内播放的音像制品是否必须有著作权人的授权呢?放映权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意人不得随意侵犯著作权人的放映权。KTV内播放的音像制品须授权。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归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人,KTV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即以营利为目的播放著作权人的作品,属于侵犯著作权人放映权的侵权行为。KTV负责人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若是想继续播放侵权的音像制品,须取得著作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KTV即时是出于不知情的状态下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放映权,但由于其本身的侵权行为和给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来看,KTV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