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当事人虽然没有在合同签字盖章,但确实通过其他方式确认,或已经按照合同的条款内容履行了,可以认为合同有效,且已经生效。否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该合同是书面合同,只有乙方的签字,而没有甲方的签字和盖章,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该合同是电子版形式的,则必须事前签订确认书,否则,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的合同: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是没有生效的,对双方也没有约束力, 如果你已经履行了认购协议的主要义务,对方也已接受,则视为合同已经生效。例如你已经按照协议支付了认购款,对方已实际接受了该款项。 如果本人事后追认或者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手续,那么此时即使不是本人签字,该认购协议也是有效的。相反,如果没有本人的事后追认也没有授权委托手续,此时他人签字的认购协议当然对本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