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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诽谤他人起诉费标准是怎样的,能否得到精神赔偿?
释义
    名思义,被诽谤者所受到的损失最直接的体现是其名誉受到了损害,间接导致自己的财产权益受损。被诽谤者为了减小自己的损失,可以搜集对方当人满足诽谤要件的材料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当然还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恶意诽谤他人起诉费标准是怎样的呢起诉后能否得到精神赔偿
    一、恶意诽谤他人起诉费标准是怎样的法律法规对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起诉侵害人诽谤,可以得到多少精神损失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几个:
    1、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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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3: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