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实际办证缴纳日期时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我国关于契税缴纳的相关法条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关法条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为:(一)企业、事业、机关等缴纳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五月份缴纳,下半年在十一月份缴纳。(二)个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在十月份缴纳。(三)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的纳税人,临时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税,应在批准用地时一次缴纳入库。第二十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的土地使用权属资料。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平面图。以上是关于关于契税缴纳是按合同签订日期的标准还是按实际办证缴纳日期时的标准来征税?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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