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在工厂脑溢血怎么赔偿 |
释义 | 工作期间出现脑出血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根据受伤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给予相应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应按工伤待遇赔偿。职工有下列三项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就算是工伤,公司要按工伤死亡待遇赔偿。 二、如何赔偿 1.上班时因工作受伤脑出血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给予其药费、住院费以及误工费等赔偿。 2.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突发脑溢血,没有死亡的,不属于工伤。 三、工伤索赔程序是: 1、工伤报告程序; 2、工伤认定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 4、协商赔偿程序; 5、劳动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7、执行程序; 8、申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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