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河南伤残鉴定标准是一至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第一条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明显职业受限; 社会交往困难; 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职业种类受限;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