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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释义
    一、出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1、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只有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出具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将已购公房出租,且未办理产权证,房主可以从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2、房东最好一般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一般房东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主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个人信息。
    3、房东不要频繁涨价:房东要善待房客,对于使用房子不允许之处在租房时提醒房客就行。不要总提涨价,涨价太过频繁,房客居住的也不长久,同时也会增加寻找新房客的成本。
    4、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房租不交怎么处理
    (一)房租不交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的流程如下:
    1、租客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房屋信息,房主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租客的寻租信息。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签字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三)出租人的权利如下:
    1、收取租金权。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对租赁物的转让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有权出卖、赠与租赁物;
    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4、租赁物的收回权。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
    总而言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房租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出租人拥有收取租金权、对租赁物的转让权、解除合同、收回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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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