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如何封存病历及封存相关规定
释义
    病历是每个病人到医院就诊的时候,医生都会记录的一个小本子。当生活中的医疗事故损害或医疗纠纷无可避免地发生时,要懂得如何对相关证据的收集,下面对病历资料的封存进行简单的描述。建议加入作为见证人的第三方参加封存,可以避免互不信任、缺乏封存全程监督造成的诸多问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日间病房护士或医生与院办公室联系,同患者家属一起携带病历原件到办公室复印病历。清点原件及复印件总数,在办公室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患者或其代理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复印件。在其封面上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历号、床号、时间、页数并做好相关记录。家属签字后由办公室盖章并保存,病房工作人员将病历带回。第五条 封存的病案应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有关内容。因抢救等原因未能及时记录的病案内容应记录完整后封存。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