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坦迟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通常是指,在道路上,车辆由于过错或者意外等因素,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事件。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不仅可以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况下,由不特定的人员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汽车是全责的情形: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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