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可申请退税?
释义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市民。
    3、市民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最终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相关项目扣除不充分。例如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至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市民。
    5、市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如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显示,其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仅有1080元。因此,其可申请18120元退税。
    6、市民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情况。
    7、市民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税一般就是针对于劳动者多缴纳了税费才会实施的行为,对于在退税的时候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才能依法的处理,而执法人员就会结合法律所规定的公式来进行计算,只要符合条件就会按劳动者实际多给的金额来进行退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5: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