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满二年可否解除婚姻关系 |
释义 | 分居满两年能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且若当事人就离婚等内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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