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可以向哪些部门申请复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向统计政府或者该同级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五条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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