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多少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
释义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七日内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送达方式: 1、接送达的方式; 2、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3、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4、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5、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6、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1、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2、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3、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4、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5、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三、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1、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2、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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