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拟绑架案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虚拟绑架案怎么判刑 虚假诈骗是指不法分子冒充留学生所在地的使领馆等机构工作人员,声称留学生遭受到绑架,要求留学生家长交付赎金的行为,其中该留学生并未被绑架,是不法分子利用其家长想孩子安全的心理,骗取赎金的行为。 虚拟绑架并不是真正的绑架行为,其实质是诈骗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有哪些 1、诈骗罪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3)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2、绑架罪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主体。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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