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可撤销登记? |
释义 |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可撤销登记情形主要有: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关于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撤销登记的主体是国家版权局,即,申请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撤销登记。 一、图形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到CPCC(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二、如何申请版权 1、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注册账号。并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准备申请版权保护相关的材料。 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3、提交材料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办 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4、缴纳费用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或通过银行。 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作品名称、申请流水号。 法律依据: 第五十条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 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第五十一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三)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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