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看守所里面可以买一般的生活用品和食品。主要是生活必需品,而且是软的生活用品。因为涉及到安全因素,外面的物品和食物要通过严格的审查才能进入到看守所内,且绝大多数看守所都不允许外面的物品和食物进入到看守所到达犯人手中。看守所的随身物品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实际随身携带的食品或生活物品基本上是没法到在押人员手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