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有权代位继承?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继子女是否有权代位继承以及如何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转继承则是指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时,需要注意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以及主体的不同。同时,文章还介绍了遗赠中是否能适用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给孙子是否算遗赠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继子女是否有权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是有权代位继承的。继承人未来的及分割财产就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就有代位继承的资格。 二、如何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方式如下: 1.二者的性质不同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而不会发生转继承,在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死亡的,因继承人已经实际接受遗产,取得了具体财产的单独所有权,也不会发生转继承。 3.主体的不同 三、遗赠中能适用代位继承吗,遗产给孙子算遗赠吗 遗赠中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产给孙子不一定算遗赠,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结语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发生时间、条件和主体上存在本质区别。代位继承发生在遗产分割前,且代位继承人需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的晚辈血亲;而转继承则仅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发生。同时,遗赠中不适用代位继承,但遗产给孙子等直系晚辈血亲时可以算作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