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视为续期吗 |
释义 | 一、合同到期公司没续视为续期吗 1、合同到期公司没续视为续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那么会被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员工与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要支付补偿的。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双方就应该沟通,是否续签。如果员工主动表示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等合同到期后,单位为其办理手续,交接工作。当然这里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是单位降低工资标准迫使员工不续签的,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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