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是否应该承担丈夫生前的债务?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需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不足清偿由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若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若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少分或不分该方份额。妻子对丈夫生前个人债务无义务,除非继承遗产。了解法律知识可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所有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所有继承男方遗产的继承人,都有偿还债务的责任,而不仅仅由女方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生前欠债,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该承担还债责任,涉及到个人债务的,如果妻子不继承丈夫的遗产,那么妻子对丈夫生前个人债务没有承担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老公生前欠债,妻子该承担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有债务时,所有继承人都应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而不仅限于女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可少分或不分给该方。对于丈夫生前欠债,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只需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了解法律知识,正确判断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重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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