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这是特殊民事侵权责任的分配问题,首先动物饲养人证明自己无过错不能免责,因为侵权法说的是证明是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才可以。那么很明显了,如果不能证明是被侵权人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那么动物饲养人肯定要承担责任,跑不掉。而现在问题是出现了第三人,可知侵权法上的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结合情况,动物主人和第三人没意思联络,不是普通共同侵权,并且是俩人共同的原因导致的动物伤人,所以承担按份侵权责任。 一、相关宠物损害案例分析 詹某是一名牧民,家里饲养了一匹马,拴在自家的院子里。龙某是一名游客,路过詹某家院子时看见马很漂亮,便拿小棍子拍马,并用带闪光灯的照相机给马拍照,马受惊挣脱绳子冲出门,把正巧路过的叶某撞伤。叶某向马主人詹某提出索赔,但詹某认为这起意外是龙某造成的。那么,叶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向第三人追偿。法律赋予被侵人选择,这样可使被侵权人获得法律救济、得到实际赔偿的可能性大大的增加。 二、因第三人使宠物造成他人损害在民法典中的依据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