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区可以不要物业,但是物业管理是一种公众服务,不是个人服务,所以物业的去留不能由个人决定,而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通过决定,一旦决定通过后即使和自己的意见相悖,也必须服从。业委会是根据法律规定合法成立的,它受到法律的保护,是本小区代表全体业主对小区公共建设和管理的一个合法机构。业主可以委托要求业委会正确恰当的表达出所有业主的共同诉求。2、业委会是一个合法机构,它可以代表小区业主对小区物业的管理进行监督,可以代表全体业主提出建议与诉求。业委会可以起到长期有效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小区物业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广大业主们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