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潍坊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其中,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诸城市、寿光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3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法律客观: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240元、1100元、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11元、1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