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承包地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农村承包地是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合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所有权一般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