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昆山起诉离婚怎么办?
释义
    首先作为原告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现居住地比较好,因为就近起诉交通方便,节约成本,对自己的生活及工作影响要小很多,所为获得居住地法院的立案很关键。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民诉意见关于离婚方面的管辖规定,如果深入分析,几乎原告的住所地即户籍地或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取得管辖权,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外地人要取得在该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才能得到立案。这种居住证明一般原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或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都可以出,如果开不了,工厂、公司或一些当地人也可以出证明。法院的立案是程序审查,一般不会很严,只要有一些证明都可以通过。但在一些大城市的法院由于案子多,对这些离婚案件都不感冒,巴不得不要来这里起诉,往往外地人向这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的人都会告诉他们回户籍地起诉或对于居住证明有更苛刻的要求。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原告要抗争一下,第一向他们提出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2至第16条,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列出具体哪一条,原告的经常居住地可以取得管辖权,第二法院的立案是程序审查,对原告的证据无须充分要求,只要形式上符合就可以,至于审理中原告是否胜诉,是由原告自己承担风险。第三指出他们这是刁难外地人,不给立案要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如果他们还不给立案,原告可以去找他们的院长,死拉硬麿,百分之九十都可以成功。如果原告坚持要在当地立案,还可以去找人大或政府,一般法院都怕这些部门,都会马上对原告的诉讼进行办理。对于财产,一方实际控制夫妻财产的,如房子、车子等写一方名字的,在提起离婚前要进行转移,如卖掉,或转移到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下。而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则要进行一些证据调查,最好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进行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3: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