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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登记受理条件
释义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有: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
    以上就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的条件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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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