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会扣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扣满12分,驾驶人十五天内去车管所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恢复驾驶资格。 驾照被扣了拿回来的流程如下: 1、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需要驾驶人到交警部门参加相关学习和教育,学习结束之后,拿着培训结业证去参加科目一考试; 3、考试通过之后,记分予以清除,才可以发还驾照。 驾驶证需要重新获取的情况有以下: 1、驾车类型超过准驾车辆; 2、非法驾驶校车; 3、遮挡涂改及不悬挂车牌; 4、超速50%以上; 5、高速路倒车逆行; 6、疲劳驾驶; 7、酒后驾车; 8、肇事逃逸; 9、醉酒驾驶机动车; 10、驾照被吊销的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