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流程 |
释义 |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县乡村三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至11人组成。具体人数由镇(办)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 2、改选村民代表。 3、由村选举委员会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候选人名单及选举日。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 1、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龄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选举日,于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 2、候选人的产生: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召集超过半数的全体选民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超过半数的选民投票选出候选人,并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3、不愿意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在选举日7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缺额的候选人应从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张榜公布。 4、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在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投票的,但又不愿意放弃投票权利的,可以办理委托投票或信件投票,但应在3日前办理委托手续。 5、投票选举:当场当众公布选举结果。 那么,选举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村(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禁在换届选举中通过宴请、赠送财物、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红包)、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打招呼,请求他人关照以及承诺给予某种利益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四、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五、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六、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七、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八、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 九、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上就是关于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流程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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