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因管理引起的损失,原则上应由管理人承担,但如果受损者存在过错或因素,则应按责任大小分担。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确定权利关系和债务关系的管理行为,例如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时造成受管理财产或他人财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通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损者存在过错或因素,如未尽合理预防措施或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则应按责任大小分担赔偿责任。例如,管理人通过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事先告知风险,但受损者未采取措施避免受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责任大小。同时,在无因管理行为中,如果管理人与受管理财产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则应依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相关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 在无因管理中,如何界定受损者的过错或因素?界定受损者过错或因素的具体标准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一般来说,受损者应当尽到自己合理的预防义务和救济义务,否则可能会被认定存在过错。但是,即使受损者未尽到相应的义务,也不能完全免除管理人的赔偿责任。 在无因管理行为中,通常由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受损者存在过错或因素,则应按责任大小分担责任。具体标准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同时,如果管理人与受管理财产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则应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处理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由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