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门讨债不走,未经权利人许可进入他人住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应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 1、行政处罚:最高可处罚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处罚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2、非法侵入住宅罪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 量刑标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动建议: 1、讨债是允许的,但是法律不允许用违法的行为讨债,建议用合法合理的方法讨债。 2、如果遇见违法催讨债务的,建议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