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是否有期限 |
释义 | 专利权期限是指指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专利权在从授权公告之日起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期间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对于大多数国家,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都不超过20年的。但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许多国家的保护期限比10年更长。例如,日本、俄罗斯等国的外观设计保护期限最长可以为15年,德国、西班牙最长可以为20年。 一、专利权期限会提前终止吗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申请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二、什么是专利权无效 请求宣告的主体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请求宣告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 请求宣告无效的受理机关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包括而不限于: (1)不符合专利授权实质条件,比如非法定保护客体; (2)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公开不充分等。 宣告无效的后果为: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上述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对无效宣告的救济方式为:对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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