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驳回复审需要如下材料: 1、原驳回通知书; 2、复审申请书; 3、驳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4、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驳回复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