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集侵害商标权的证据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收集证据,若因权限,取证困难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取证。且当事人应当就侵权双方身份、侵权商标权属、侵权行为、侵权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相关内容予以举证。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