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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先孕女性终止妊娠,男方需要支付哪些赔偿金?
释义
    一、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是什么1、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如下:(1)如果男方在女方怀孕和流产上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如果男方不存在过错的,受害者和行为人对发生损害都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双方分担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未婚先孕犯法吗未婚先孕不违法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虽然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牵涉到许多问题,例如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孩子的抚养等,建议双方可以尽快办理结婚登记,保护孩子及女方的合法权益。
    女方未婚先孕打胎要求男方赔偿可以吗
    未婚先孕是两个人的事,堕胎男方也有责任,女方自行堕胎后可以让男方承担相应赔偿。如果小孩未出生前,就被女方堕胎拿掉的,男方不存在对小孩负担抚养义务。而单纯给女方带来的伤害,男方将从中承担起一半的责任,即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共同支付的费用可以包括堕胎费、营养费等。按规定,我国法律保护私生子女利益,即未经合法登记婚姻生的小孩。因此,如果女方未婚先孕生下小孩,男方将要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这点跟婚生子女享受的利益是一致的。
    未婚先孕,打胎还能要求男方赔偿多少
    未婚先孕打胎,在法律上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爱情婚姻都是双方双向的,女方在没有独立抚养孩子能力的情况下,不要未婚先孕。
    现在,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男方承担未婚先孕打胎费用是否合理
    未婚先孕私生子抚养费的支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定期支付,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支付多少年
    法律分析: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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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