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鉴定面部轻伤标准 |
释义 | 关于法医鉴定面部轻伤标准有哪些相关规定是这样的在日常生活中,当自己的面部受到损伤,需要申请面部伤情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怎样才算是面部轻伤的情况呢?我国对于面部轻伤鉴定拟定了相关标准, 一、面部轻伤鉴定标准相关规定:我国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对面部轻伤鉴定做了如下规定: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二、面部轻伤鉴定标准:《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来说是依据人损,构成轻伤是伤残等级10级以上,包括以下: 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3、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4、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5、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6、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7、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此外还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工伤等级鉴定》也有不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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